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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

2000-12-06 来源:中华读书报 □许嘉璐 我有话说

近年来,教育、科技、经济等领域对民办教育的议论不少,其中不乏真知灼见,这的确是令人鼓舞的现象。或许是因为我的见闻寡陋吧,至今还没见到比较全面系统地、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地论述民办教育的专著。现在摆在我面前的这本由胡卫同志主编的《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可能是第一部。我一口气读完了,不禁心头一喜:这本书反映了近年来民办教育研究的成就,是这一领域的重要收获。这部著作不仅可以作为立法机构和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的重要参考,民办教育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关心者可以从中得到许多启发,引发对民办教育的理性思考,而其中许多见解实在值得所有从事或关心教育事业的人们一读。

我认为这本著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抓住了民办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民办教育发展中的种种问题在这本书中几乎都论述到了:民办教育的界定、功能、主体、管理、教学改革、师资、成本、评估,等等。书中既有现状的概述与分析,更有对在上述问题里规律和理论的探索。而关系到民办教育发展的一些关键问题,例如界定民办教育的标准,国家与市场的作用及其相互间的关系,教育平等观念和市场竞争观念在民办教育中的适用与体现等等,都是更为急迫地期待着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的角度给以回答的关键点。全书就此着墨较多,贡献也最大,这是值得称道的。

二、不是平平而述,而是对这一领域中的许多敏感问题明确地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可谓有棱有角。例如指出在我国现有的教育体制中实际存在的教育不平等现象以及貌似平等、潜在的不平等现象,民办教育的先天不足和发展中的畸形现象,民办教育是否可以营利以及“营利”的界定,如何看待民办教育中的股份制,政府如何对民办教育一视同仁,民办教育的教学改革等等,或发人所未发,或从新的视角、新的理论高度观察。不回避矛盾,这本是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的基本要求,而像这本书这样把一些敏感问题集中起来论述,观点鲜明,成一家言,则是难能可贵的。

三、宏观与微观结合得自然而恰到好处。作者对我国的民办教育传统、教育发展的历史与现状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对若干“个案”作了介绍和解剖;既就民办教育的总体发展与规范加以分析探讨,又就教材、教学手段等具体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宏观与微观在本书中的结合是有机的:从宏观的角度分析微观,由微观中看出宏观的规律。这种超越就事论事层面或摆脱空泛议论的研究反映了作者态度的严谨,对于读者深入思考民办教育发展与规范的问题所具有的启发性是自不待言的。

四、广收博取,充分借鉴了国内外有关的实践经验和理论成果,又不生吞活剥,而是把所引用的材料和借鉴的方法与作者的思考融为一体。资料、理论、方法新颖,给人以鲜活的感觉。例如论述民办学校的教师应具备哪些素质时,分别从教师作为“知识的掌握者”、“学习的促进者”、“养育者”、“生活在信息社会中”的教师、“研究者”、“生活在社区中的”教师等六个方面论述,就要比平列若干条时代感强、说服力强。又如关于教育平等理论的运用,不仅从教育的根本功能上提示了中国教育发展不平衡的实质,而且像对民办教育历史性责任的分析更为深刻。

五、所提出的一些见解和建议,可操作性很强。例如关于民办教育机构的界定,关于民办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关于民办学校的内部管理,关于教育成本的核算评估等问题,既是经验的总结,又有理论的依据,都可以作有关单位和人士的直接参考。

作为一个关心民办教育的读者,我对本书以下这些内容特别感兴趣:关于当前民办教育所面临困难的形成原因之分析;关于国家与市场的论述;关于教育平等理论的运用;关于竞争观念的论述。因为我认为当前阻碍民办教育更健康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思想观念落后于现实。这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社会成员,以及民办教育举办者和管理者身上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继续解放思想是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关键。本书以上几个方面的论述无疑有助于人们理性认识的提高和观念的转变。

理论从来是实践的产物,是相当规模的实践经验的升华。我国的民办教育既然还是幼芽,无论是数量、层次还是水平都处于起步阶段,因此这本著作也不能不受到眼前实践的局限。例如,全书所讨论的主要还是基础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对民办高等教育涉及较少,对幼儿教育的研究则更为薄弱,而民办幼儿教育机构数量大,覆盖广,由于幼儿教育对人才成长的巨大作用至今还不被人们所了解,所以民办幼儿教育机构的发展与管理急需在理论指导下规范提高。又如,研究大中城市,特别是东南沿海一带的民办教育情况较多,而对中西部当前和以后如何发展民办教育关注较少;在提倡思想解放方面,现象罗列较多,对旧有观念中的核心——“姓社还是姓资”与“计划经济阴影”则揭示得不够。如果全书对眼前民办教育所遇到的外部和内部问题更深入地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国力、发展、观念等等)进行开掘,可能会论述得更透彻些;关于现在就民办教育立法的时机尚不成熟的论述,似乎忽略了法律体系所应具备的统一性、完整性,法在调整已经存在的事物与行为和适当的超前性,立法与制度建设的本末关系,因而显得理据不足;至于“教育市场化”、“教育产业化”的提法是否妥当,也还可以继续进行研究。但是,这是全书的小疵,书中所论,也并不是最后的结论,因此不能求全于作者,也不应该因不同的见解而影响对该书的评价。

中国的民办教育,在未来若干年内肯定将有一个极大的发展,一方面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迅速成长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包括多种所有制经济)也逐步为民办教育提供了越来越好的社会环境,为此,有识与有志之士应该勇于实践,大声呐喊,为民办教育光辉的未来作好实践的、舆论的、理论的准备。我希望这本《民办教育的发展与规范》为民办教育的理论建设作出的贡献能为更多的人所知,并由此引发更多的人去实践、去研究,更希望在这本书问世之后,不久就出现民办教育发展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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